黎智英被判刑14個月 朱立倫喊「聲援香港」

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遭香港法院裁定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並分別判處刑期。對此,朱立倫表示,對於任何一位香港朋友遭受到這樣的待遇,都是聲援的態度。

▲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日出席淡水錦繡莊文化園區開幕活動,會前受訪。(圖/朱立倫辦公室提供)

黎智英與李柱銘等9人,被控2019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法院16日宣判,黎智英被判囚1年,李柱銘被判11個月、緩刑2年。此外,黎智英另外又涉「831」非法集結被判刑8個月,兩案同期執行將入獄14個月。

對此,朱立倫表示,中華民國立國的基礎,就是「民主」、「自由」、「法治」,對於任何一位香港朋友受到這樣的待遇,我們都是聲援的態度。

另外,國民黨方面也表達遺憾,並表示近來港府的逮捕行動,本已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此次法院對和平集會判決有罪,將令香港言論環境更形惡化。國民黨強調,基於中華民國憲法、和香港的淵源、陸港關係與兩岸關係的連動,國民黨長期支持香港自由民主,關心港人處境,呼籲港府及香港有關單位落實基本法和兩公約對港人基本權利的各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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