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專案重獎激士氣 警政署下令:非重要刑案緩辦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有媒體今天(16日)報導,基層員警協助政府疫調工作,卻未核發疫調加給;警政署考量國內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警察局均全力配合政府防疫作為,署長陳家欽專程前往台北、新北、桃園市警局慰問警執行防疫工作及掃蕩暴力犯罪組織的辛勞,並頒發慰問金,尤其協助疫調每案發5千元慰問金,迄今共發104件,以勉勵同仁要以偵辦重大刑案效率完成疫情調查、防範破口。

▲警政署指出全國警力以防疫為優先。(圖/翻攝畫面)

警政署指出,各警察機關助各衛生單位的疫情調查工作確實已漸趨繁重,警政署肯定第一線執勤員警的辛勞,已要求刑事警察局通令,除有急迫性、需立即執行的犯罪集團可報請檢察官指揮檢肅偵辦外,一般性案件如非現行犯、受理民眾告訴告發案件等,均和民眾溝通暫緩傳辦。

警政署表示,也已要求各級主官(管)重視且提醒員警執行過程中,應恪遵署頒規定,且落實完善防疫整備,相關案件執行,均應秉持同仁自身、涉案嫌犯及在場民眾的防疫優先、安全至上原則,以兼顧維護治安、防護疫情工作。

另外,警政署也已要求刑事警察局盤點、修訂相關專案評核作業,以獎勵代替懲處,並協同各警察機關斟酌警力狀況,盤點「通知到案之嫌疑人、證人身分、關係人、非具時效性、急迫性者」,依犯罪節情節緩通知到案說明,以確保員警人身安全及落實案件作業萬全。

警政署也表示,為了慰勉相關員警同仁執勤辛勞及激勵士氣早在去年2月3日就已核定「配合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為「重要勤務」,並自109年1月24日起適用「各警察機關執行大型活動或重要勤務人員獎勵金」,符合的工作項目均得以支領獎勵金。

警政署重申,警察有擔負治安維護的責任,但此時正值疫情嚴峻時刻,更與其他行政機關共體時艱,各級主官(管)應主動關心,並給予第一線執勤員警鼓勵,以成為同仁最堅強的後盾。

▲警政署指出全國警力以防疫為優先。(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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