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和會「不明原因」受託買兇槍手重判16年 館長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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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當街遭槍擊案,新北地院今(7)下午依殺人未遂等罪,判竹聯幫寶和會會長施俊吉18年半,強制工作3年;槍手劉男則判16年徒刑,強制工作3年。館長稍早也在臉書表達感謝,「辛苦檢警,盼望未來能抓出幕後真兇,查清楚買兇殺人真正原因」。

▲槍手劉丞浩依殺人罪未遂等3罪,判處16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去年8月28日凌晨2時許,館長步出成吉思汗林口館健身房,正準備坐進車裡離開前,突然遭劉丞浩近距離連開3槍,右手與右大腿中彈,員工立即在臉書直播,並交代遺言,掀起網友熱議。

劉男犯案後立即投案,供稱不滿館長對外放話遭人性騷擾,害他慘遭粉絲肉搜,才會開槍報復,獨自犯案未受人指使。案經檢警調查發現,劉男行兇前曾撥打電話給施俊吉,施男前年曾率眾擄走紅景天吸金詐欺案謝姓主嫌,逼迫交出1千萬贖金才肯放人,查出全是寶和會精心計劃,施男為幕後統籌,還負責支付安家費及協助選任律師等。

寶和會組長施俊吉與槍手劉丞浩因涉入館長槍擊案,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等4罪嫌,判處施男18年6月,刑前強制工作3年;另依殺人未遂、擄人勒贖等3罪,判處槍手劉男則判16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

此外,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則因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分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判處4年和1年徒刑。另外7名被告,同樣參與寶和會組織犯罪,其中5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擄人勒贖判刑10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2人免訴。不過,檢方起訴時原本認為陳之漢因經營健身事業並跨足其他商品買賣惹來殺機,但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寶和會是因「不明原因」受託槍擊陳之漢。

判決出爐後,館長稍早在臉書簡短發文,除感謝檢警辛勞外,他也盼望未來能抓出幕後真兇,查清楚買兇殺人真正原因,同時感謝黃國昌在本次槍擊案的辛勞,以及支持者們的關心愛護。

▲寶和會組長施俊吉依殺人罪未遂等4罪,判處18年半徒刑。(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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