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喊告!網紅律師「強烈不建議」1理由狂勸:認賠停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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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依芳/台北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昨(14)遭周刊爆料,與大10歲保時捷男手牽手進飯店,過程中還親密揉屁,結果保時捷男早有女友A女,雞排妹瞬間淪為小三被罵翻,事隔不到一天,情勢逆轉,雞排妹深夜曬出A女道歉聲明,強調「從來都沒有所謂小三跟正宮,我與鄭小姐都是被害人」,並揚言要告酸民和周刊,對此,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也發文提出自己看法,表示A女聲明並沒否認「三人之前陳述的內容」,建議雞排妹「認賠停損」。

▲雞排妹不爽背小三罵名擬提告酸民跟周刊。(圖/翻攝自雞排妹IG)

楊律師表示,A女的這份聲明只是單方面修改「正宮、未婚妻、小三」的名詞定義,並沒否認「三人之前陳述的內容」,所以只要網友們的留言是根據上述「三人之前陳述的內容」為合理的評論,就很難構成妨害名譽,再加上雞排妹不斷堅稱從來就沒有所謂小三跟正宮,楊律師表示,這套用以前打辯論比賽的術語,就叫「搶定義」或「偷換概念」,但就大多數人而言,只要是「男女朋友」就算「正宮」,第三者就可能被定義為「小三」,要告贏鄉民勝算並不高,「所以若我是雞排妹的律師,我不會建議她告未刪留言的鄉民們,更會阻止她告鏡週刊,在網路世界,沒有人可以每次都贏,認賠停損也是種選擇,也許對自己會更好。」

▲▼雞排妹近日遭周刊直擊與保時捷男到飯店過夜,還一度親暱捏屁股。(圖/鏡週刊授權提供)

另外,楊律師也以另一個角度來分析,A女為何會簽下這份聲明道歉,透露檯面下其實有很多種方法,這也是為何有很多鄉民開始質疑,何人用何種方法逼趙小姐這個客觀上是感情上被害人,主觀上也自認為感情上被害人的被害人,公開認錯道歉?「所以強烈不建議對鄉民及鏡週刊提告」,並直言雞排妹選在臉書深夜貼出正宮聲明,雖然效果很好,粉絲也認為贏了,「但辯論圈的人來看這聲明,第一直覺就是它隱約包裝了什麼,然後就會想拆解來看…」

▲▼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認為,雞排妹深夜公開正宮道歉聲明「隱約包裝了什麼」。(圖/翻攝自楊律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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