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遭都更禿鷹關說?荒廢逾40年 中泰花園准拆突喊卡

記者張哲豪、鄭翔仁/台北報導

台北小巨蛋附近的「中泰花園社區」地處精華地段,商機至少300億,但因為住戶和建商糾紛,荒廢超過40年至今等不到改建。負責執行都更的麗晶企業指控北市府從核發拆除執照到有人提出異議,已經花10個月審核都沒問題,卻又在開工前一天突然喊卡,懷疑有都更禿鷹介入。對此,市府回應依法行政。

▲中泰花園社區荒廢多年,如今已成廢墟。

社區大樓外觀斑駁不堪,裡面更像是廢墟,很難想像這裡居然是台北市精華地段,緊鄰小巨蛋的中泰花園社區等不到改建,負責都更的麗晶企業指控北市府背後有其他禿鷹施壓。

執行都更企業委任律師莊秀銘:「整個公文的流程顯然是有人介入,有人施壓,順著不合法的都更禿鷹施壓,而一再地阻擋。」

中泰社區1977年起造占地約1700坪,粗估商機超過300億,不過住戶和建商糾紛纏訟超過40年,麗晶辦理都更,去年向市府提出拆照申請,今年1月發照,結果3月有人提出產權疑義,拆除進度暫停,經過審查7月再度准許復工,沒想到拆除前一天市府又再度勒令停工,被質疑有都更禿鷹介入關說。

執行都更企業委任律師莊秀銘:「經過你(北市府)長達半年審核,再經過4個月再度審核,都認為這個產權無虞,你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的朝令夕改。」

懷疑都更喊卡內部不單純,北市府都發局回應,因為有人提出疑義依法就得停工釐清,沒有關說或施壓,只是剩下住戶無家可歸,原本的黃金地段也已經成為當地居民口中治安恐怖角落。

針對「中泰花園廣場」都更案爭議,代理中泰花園社區住戶陳文輝及實際出資興建股東康武朝等人的永信法律事務所、千鈞總研法律事務所及劍無鋒律師事務所來函說明如下︰

1.「中泰花園廣場」並非柏美公司興建,亦無荒廢44年情事:「中泰花園廣場」是林添福等5名股東出資,用住戶繳交的預售款,在民國66年與合夥股東共同出錢出力興建完成,但因地主不配合辦理使用執照,住戶才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因林添福等5名股東知道房屋是住戶以預售屋款協助興建完成,住戶是無辜的受害者,因此完工後就點交住戶居住長達30餘年,屋況完全良好,絕非荒廢44年的房屋。 現在社區變成這樣殘破的狀態,是因都更合夥人強逼實際合夥股東林添福老先生出售股權、假冒公務員去住戶家貼假封條、又製作假債權查封拍賣住戶房屋等各種手段來逼住戶低價賣屋。另都更實施者出面提告住戶「拆屋還地」,在判決還沒確定前,就利用假執行來破壞房屋內部及門窗,最後法院及再審都判決對方敗訴確定,目的就是要營造現場是「廢墟」的假象,誤導社會大眾。

2.都更實施者取得拆除執照的過程也有違法問題,這是不正當也不合法的:拆除執照第19點已註明:只要在拆除期間有他人對產權有疑義時,應立即停止拆除工程;竟然指控受害住戶是都更禿鷹,到底『誰』才是「都更禿鷹」?相信社會大眾自有公評!

3.我國法律皆以民事法院才有權判決所有權是誰的,麗晶公司竟然拿行政法院判房屋稅的判決來誤導都發局及社會大眾說房屋是他們的:私權之紛爭,應該經過民事法院判定,行政法院不可能認定私權的歸屬,麗晶公司跟其委任律師主張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說柏美公司有所有權,但柏美公司不是該案件的原告或被告,而且該案件是在判斷房屋稅的問題,顯然是故意誤導都發局及社會大眾。 麗晶公司申請拆140戶房屋,但既沒有房屋權狀,也沒有原始起造人拆除同意書,更沒有民事法院確認產權的確定判決,依法沒有拆除資格;都發局經過異議了解實情,才會禁止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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