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時大樓噴漆揚言「放火」 謝和弦緩刑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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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藝人謝和弦前年12月間,不滿中國時報的報導內容,跑到中時大樓噴漆辱罵,更在臉書放話「哈囉,這次噴漆,下次就放火囉」,遭台北地院判刑2個月、拘役20日,緩刑2年,並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而謝和弦日前具狀主張,因身心健康因素礙難完成保護管束報到等緩刑條件,聲請撤銷緩刑,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新北地檢署曾多次通知謝和弦到案執行保護管束,但他卻均未按時報到,因此裁定撤銷緩刑宣告。

據悉,謝和弦因不滿中國時報的報導內容,前年12月14日清晨5時許,前往台北市萬華的中時大樓,在大樓牆壁上噴漆噴寫「幹」字,隨後又在同日上午11時許,折返現場朝中時招牌噴漆,又在臉書留言「哈囉,這次噴漆,下次就放火囉」,遭台北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恐嚇公眾罪嫌分別判處拘役20日、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謝和弦今年3月間具狀主張,因身心健康因素礙,導致衍生多起社會案件(含本案), 需長期服藥、每日昏沉嗜睡,無法喚醒,致常延誤或更改保護管束報到時間,心理深感壓力、恐懼,恐影響他的疾病,也增加觀護人困擾;此外,他正逐漸恢復演藝工作,自我訓練能力,經醫師及專家建議後,向法院聲請易科罰金,可解除降低每次保護管束報到的時間心理壓力,有助病情恢復。

檢方也認為,謝和弦在保護管束期間內,未服從檢察官及執行保護管束者命令,也未每月至少向執行保護管束者報告1次,且經多次告誡均未改善,情節重大,已符合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2第2款、第4款、第74條之3第1項撤銷緩刑宣告要件。

新北地院認為,謝和弦明確表達不願履行,又未能遵守檢察官及執行保護管束者命令,實難期待他日後能恪遵法令,認為原本宣告的緩刑,難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的必要,因此撤銷緩刑宣告。

▲謝和弦前年12月間,曾到中時大樓噴漆噴寫「幹」字。(資料照/翻攝自謝和弦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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