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滾床女同事!被逼問曝「有戴套」 妹聽關鍵心碎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情侶之間「忠誠」非常重要,近日一名網友就抱怨,妹妹交了男朋友,沒想到男方先前竟然和女同事發生一夜情,先是稱自己意識不清楚,但細節又記得相當清楚,讓妹妹相當崩潰,想要提分手,不過男友又不停哭求原諒,妹妹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她和妹妹討論之後,決定要簽下有法律效力的合約,但也好奇其他人會採取什麼做法。

▼▲原PO妹妹男友和女同事發生一夜情。(圖/翻攝自pixabay、爆料公社APP-匿名館)

原PO在「爆料公社APP-匿名館」表示,妹妹和男友交往6年,但男方喝醉後卻和女同事發生關係,直說自己當時不是清醒的。不過妹妹追問是怎麼發生的,男友透露是和對方同坐一輛計程車,之後到了女同事家中,對方就開始脫自己的褲子,但2人愛愛的時候有戴保險套。原PO聽到妹妹轉述之後,覺得相當不合理,不相信對方不清醒還能記住這麼多細節,「說不清醒根本就是藉口」。

原PO透露,妹妹本來打算要和男友分手,但男方卻苦苦哀求,表示「以後不會再發生了」,妹妹內心有些不捨,但也怕對方會再犯,因此只好向原PO求助。原PO表示,「你就跟他簽個法律條文」,寫下如果對方在交往期間和他人發生性行為,須賠償20萬元的精神賠償費用,金額和愛愛人數相成,若是和2人發生關係,就須賠償40萬元,以此類推,最後需簽名蓋章。

原PO勸妹妹說,「如果他真的不想跟妳分手,也跟你說以後就不會有這種事。那麼他就敢簽這種有法律效力的條款」,還指出「如果第一次就原諒,讓男孩子嚐到甜頭,反正一夜情也會被原諒。那下一次的就沒什麼再怕的」,因此認為簽下條約才能安心,但她也好奇如果其他人發現男友和別人發生一夜情,會選擇什麼方法處理。

PO文一出立刻掀起熱議,網友紛紛表示,「寧願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一張嘴」、「建議直接分手」,也有人認為,「我是女的...以旁觀者的立場,不建議以法律條約去約束,因為這樣感覺是用條約去談戀愛,這份愛雖然染上過汙點,但是用條約去談戀愛,這份愛就不純粹了。若是我的話,我會給一次機會,再犯的話就不會留情直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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