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了一年!萬老師伸張正義「又告韓粉」:不要縱容網路蟑螂

  • A-
  • A
  • A+

娛樂中心/陳又瑞報導

藝人「萬老師」郭昱晴過去強烈反對前高雄市長韓國瑜,遭到大批韓粉進攻出征,她因此訴諸法律。不料韓國瑜遭罷免後,又有韓粉時常對她人身攻擊,讓郭昱晴忍了一年仍憤而提告。郭昱晴強調,很多人覺得網路霸凌換個名字就沒事,但只要對方在三人以上公開場合人身攻擊、霸凌、侮辱,都可以截圖協請警方調查,若警方不受理可轉往地檢署提出告訴狀,「千萬不要縱容這些網路蟑螂!」

▲郭昱晴分享王瑞德提告韓粉的教戰守則。(圖/翻攝自郭昱晴臉書)

郭昱晴表示,很多人覺得網路霸凌換個名字就沒事,不過其實只要對方在三人以上公開場合,指名進行人身攻擊,霸凌、公然侮辱的言論,民眾都可以截圖協勤警方調查,「不要姑息,不要覺得麻煩,因為我處理過這麼多件,真的一點都不麻煩!這些人就是利用大家覺得多一事不如省一事的心態,才會有恃無恐!行徑愈是囂張惡劣,網路霸凌絕不縱容!」

郭昱晴分享名嘴王瑞德提告韓粉的建議,民眾須先列印自己的相片、臉書等社群網站資料,證實自己就是當事人、擁有告訴權,再用手機或電腦截圖相關辱罵內容,並進入對方臉書截取網頁丶照片丶自我介紹資料。「全部列印三分,一分報案時附上當證據丶一分自己保存丶一分打官司」。

▲郭昱晴表示將提告且絕對不和解。(圖/翻攝自郭昱晴臉書)

郭昱晴指出,民眾備齊證據後,可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警察機關,包括派出所丶分局偵查隊丶總局刑警大隊報案作筆錄,若警察機關以網路匿名為由拒絕受理,「沒有這回事!這是刑事案件,警察機關不得拒絕受理報案,否則就是吃案!」民眾可記錄該單位時間丶地點丶人員到警局督察室告狀;若警方說臉書不提供資料,就在筆錄中要求載明調對方IP,並要求電信警察協助調查,若警局說查不到,就直接到地檢署控告。

郭昱晴分享,「在警察機關報案完畢,必須取得報案三聯單,才算完成程序」,報案完警方未必找得到人,但一旦找到警方就會通知作筆錄、檢察官會發傳票通知出庭,若檢察官不起訴就再議,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通常判賠金額較低,可以直接打民事訴訟,而且不必請律師,必要時找代理人出庭談和解條件,「千萬不要縱容這些網路蟑螂!」

加入setn好友
追蹤娛樂星聞

熱門人物

直播✦活動

※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右上關閉鈕,即可關閉。

忍了一年!萬老師伸張正義「又告韓粉」:不要縱容網路蟑螂 | 娛樂星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