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喜劇天王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一狀告上法院,欲追討港幣7000萬元(約新台幣2.5億元)的投資佣金,官司一路從2012年糾纏至今,周星馳更為此親自出庭,去(2020)年11月香港高院判于文鳳敗訴,當下于文鳳不服裁決,再提上訴。昨(7)日再開庭,兩人皆未親自出庭,3名法官當庭駁回上訴,並表示于文鳳需支付周星馳訴訟費。
▲于文鳳與周星馳。(合成圖/翻攝自周星馳微博、百度百科)
周星馳曾和于文鳳交往13年,于文鳳方面指稱,兩人交往期間既是情人也是合夥關係,周星馳曾允諾于文鳳可於他投資的項目獲利中抽取10%分成,連同房產、車位等等,總價超過7000萬港幣,結果她卻一毛都沒拿到。周星馳方面則表示于文鳳當年每月都收2萬港元(約新台幣7萬2000元)月薪,佣金僅是「情侶戀愛中的情話」,並無法律效力。這場打了將近快10年的世紀官司在去年底有了結果,法院裁定于文鳳所謂的商業協議並不存在,判于文鳳敗訴。
▲周星馳透過律師曝光分手于文鳳內幕。(圖/翻攝自周星馳影迷會微博)
據香港媒體報導,這場官司也暴露了周星馳跟于文鳳當年分手細節,于文鳳出庭時表示兩人在2009年時就經常發生爭吵,在2010年3月正式分手。而周星馳則透過律師表示,他是在該年7月看到雜誌報導女方跟一名「廖先生」一起上街,才決定結束這段感情。而在于文鳳敗訴後,沒多久就爆出于文鳳低調跟交往10年的銀行家第三代廖駿倫結婚的消息,于文鳳也認了已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