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債務鐵鎚殺閨密!羈押抄佛經求輕判 最高院維持無期定讞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前年10月間,苗栗一名從事貸款業的李姓女子,因積欠唐姓女友人債務,於凌晨邀約唐女到白沙屯海堤協商,不料談判破裂,李女一怒之下,竟持鐵鎚攻擊唐女,狠砸40多下致死。法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判無期徒刑;高院二審李女改口認罪,辯護律師也提及,李女在看守所抄寫15冊佛經,顯示深具悔意、請求輕判,法官考量,李女至今未與被害家屬和解,維持原判無期徒刑,上訴最高院遭駁回定讞。

▲李女涉殺害友人遭判無期定讞。(圖/資料照)

據判決指出,李女跟唐女均從事二胎貸款業務,前年10月2日凌晨,李女開車載唐女、到白沙屯海堤談判,不料雙方協商破裂,李女持鐵鎚攻擊唐女致死。苗栗地院一審,李女否認行兇,辯稱唐女是被海浪捲走溺斃,被判處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李女改口認罪,辯護律師也提及,李女抄寫15部佛經、請求判輕。高院二審認為,李女殺人後貪圖死者財物、未與被害家屬和解,維持原判,最高院駁回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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