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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前夫一家毀屍原因曝光「恐影響判決」開庭竟沒錢請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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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名媛蔡天鳳遭前夫殺害分屍案震驚社會。(圖/翻攝自蔡天鳳 IG)

▲名媛蔡天鳳遭前夫殺害分屍案震驚社會。(圖/翻攝自蔡天鳳 IG)

28歲名媛蔡天鳳遭前夫殺害分屍案震驚社會,前夫鄺男一家4人不僅將人殺害,還有計畫將屍體肢解與烹煮,這樣殘忍且沒人性的行為讓很多人大為震驚與不解,不少人好奇為什麼要如此大費周章做出如此冷血的行為。不過專家認為,這恐怕與現今香港法律制度和刑罰有關係,如果當初毀屍計畫成功,兇手將有機會逃脫謀殺罪的判決,甚至於罰款了事。

在英美法體系裡有所謂「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意指在案件有無法釐清的疑點時應採用對被告有利的解釋),以這個原則下,就算所有疑點都指向前夫一家,只要無法找到屍體,就無法證明蔡天鳳確實遭到他們謀殺,那麼兇手也可以主張自己是「誤殺」從謀殺罪被改判為刑責較輕的「誤殺罪」。

蔡天鳳前夫一家4人共謀殺害,殘殺分屍理由也曝了光。(組合圖/翻攝自網路)

▲蔡天鳳前夫一家4人共謀殺害,殘殺分屍理由也曝了光。(組合圖/翻攝自網路)

實際上因為找不到屍體,而無法以謀殺罪定罪的情形在香港也有先例,11年前香港商人陳文深因涉嫌殺害情婦被捕,當時也沒有找到屍體。雖然他曾於2015年被判決謀殺罪成立,這也是香港史上首度有兇嫌在沒有屍體情況下被判謀殺;後來他的辯護律師馬上提出判決程序有瑕疵,讓陳文深重新上訴,近期還傳出他改以「誤殺罪」定罪的消息。

身為前警長65歲的前公公,有可能就是因為熟悉法律規定而與家人做出如此殘忍的行徑。據悉昨(27號)警方將4名被控告的被捕人士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依照中國香港特區司法機構公布的庭審日誌,據悉。4人沒有花錢僱用律師,而是由法庭當值公設律師,擔任他們的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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