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賴俊佑報導
▲炎亞綸在道歉文中提到,雙方斷斷續續都有在連絡。(圖/記者楊澍攝影)
抖音網紅耀樂20日發文指控,16歲時遭歌手炎亞綸硬上、偷拍性愛影片,炎亞綸後續坦承曾經交往,並透露雙方斷斷續續有在聯絡,去年還幫耀樂宣傳投票;如今有網友發現,耀樂今年4月畢業公演,炎亞綸還在IG限動幫忙宣傳。
有網友在Dcard發文,「原來今年4月,耀樂還請炎亞綸幫忙宣傳公演」,耀樂今年2月發文宣傳,今年4月將有畢業公演,邀請大家一起來看戲,炎亞綸4月10日還在IG發限動,幫忙宣傳購票。
發文者質疑,「明明在2個月前還都有聯絡,一切看似很正常的互動,突然前幾天他就把炎亞綸說的像似不是人一樣,這種動機真的太可疑了!」
▲網友發現炎亞綸2個月前還有幫耀樂宣傳畢業公演。(圖/翻攝自 IG)
貼文曝光掀起熱烈討論,「難怪炎會哭,誰想得到前幾個月還在利用自己名氣的人,轉頭就讓自己吃上官司」、「炎就敗在他有拍影片這件事上」、「真的好扯,短短2個月風雲變色,前男友變性侵犯」、「一碼歸一碼吧,未成年被拍影片這部分他是受害者無庸置疑(畢竟法律擺在那),但這個部分炎亞綸就也可以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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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主要關於網紅耀樂指控歌手炎亞綸在她16歲時性侵犯和偷拍性愛影片的事件後,有網友發現炎亞綸仍然在他畢業公演時幫忙宣傳,引起了網友的質疑。許多網友表示,炎亞綸會在當時幫忙宣傳,非常可疑,並認為短短2個月的時間就讓前男友變性侵犯實在很扯。 然而,作為新聞專家,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事實需要做出明確的判斷,並不是只依據網友的質疑就可以推斷結論。網路上的討論聲浪並不能代替法律的程序,我們需要等待事實出爐後再做出判斷。因此,在報導這個事件時,除了關注事件本身之外,更需要提醒大眾,不能在沒有足夠事實的情況下就對個人進行指控,否則會對其構成不公正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