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蘿拉因為違規臨停,被巡邏員警發現酒駕。(圖/資料畫面)
辣模網紅「蘿拉」(本名:李佳玲)日前因違規停車被員警發現酒駕超標,被以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處蘿拉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根據了解,蘿拉日前已悄悄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繳完罰金共6萬元。
蘿拉因身材姣好、臉蛋甜美,光IG的追蹤粉絲數就超過52萬,曾與知名主持人沈玉琳一同主持節目,也發行過單曲,現轉型當起Youtuber,又開餐廳,事業相當順利。
不過7月21日深夜,蘿拉先在酒吧飲酒後,22日清晨開車返家。途中因違規臨停在台北市松廉路上,被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查看更發現蘿拉身上飄出酒味,因此當場進行酒測,結果0.32毫克超過法定標準,蘿拉因此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蘿拉為初犯,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也未釀禍肇事。考量其工作、經濟狀況等,依法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不過蘿拉看來沒有上訴,而是在日前已默默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繳交6萬元罰金完畢,換取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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