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王傳一被月嫂提告妨害名譽,檢認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畫面)
藝人王傳一日前參加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的活動時,分享自己的育兒經驗,提到原本請來的月嫂因為出現用100度高溫水泡牛奶給小孩喝等太太覺得「觀念不合」的行為,因此第5天就將月嫂辭退。沒想到月嫂得知王傳一的分享,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王傳一僅是就個人經驗敘述,無侵害他人名譽之惡意,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王傳一於2017年結婚,育有2個女兒。全案起於王傳一8月間參加義賣記者會時,分享育兒經驗,提到原本請來月嫂幫老婆坐月子也幫帶小孩,結果發現月嫂帶小孩的方式和老婆「觀念不合」,包括用高溫100度的熱水泡牛奶,放涼後再給小孩喝,老婆當時有告訴月嫂正確泡奶方式,但月嫂還是用自己的方法。
另外月嫂身上都會塗白花油,又要和小孩睡一起,讓王傳一的老婆無法忍受,因此該名月嫂只工作到第5天就被辭退,老婆決定自己帶,他也回家值了快10天夜班。
只是王傳一這段經驗分享,經媒體報導,該名月嫂看到了,認為王傳一貶損她的名譽及專業,提告妨害名譽。檢方日前傳喚王傳一出庭,被媒體發現時,相當低調不願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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