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盛竹如先前出席活動。(圖/記者趙于瑩攝影)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刑事部分盛被判處拘役50天確定,民事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盛也未經合理查證,侵害羅女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羅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對此盛竹如也回應了。
記者致電盛竹如,他語氣平靜吐10字說:「奇怪?怎麼會有這種事?」,問他有接到通知嗎?他則表示沒有,聽來一頭霧水。而先前7月盛竹如出席活動被問及此事,心情是否有受到官司影響?當時他則回應:「那沒事,那等於也是個詐騙。」
▲羅淑蕾告盛竹如。(圖/資料照)
事件起因於李新2017年9月28日墜樓身亡,郭新政製作「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提及「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羅淑蕾逼迫大展當鋪負責人交出郭新政之當票,並將該當票變造後提出法院作為證據」、「羅淑蕾聯絡黑道押沈家民出面」、「羅淑蕾背信忘義勾結他人,進而操縱黑道陷害郭新政」等語。
羅淑蕾認為郭新政、盛竹如毀損她的名譽,自訴加重誹謗罪嫌,法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郭新政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公然侮辱罪判罰金8000元,盛竹如遭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定讞。雖然一審台北地院判決免賠,但二審高等法院判決大逆轉,改判兩人連帶賠償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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