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視台前員工龔益霆被控性侵C姓女藝人案,台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妨害性隱私2罪起訴龔男,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將開庭。根據了解,C姓女藝人日前聲請參與訴訟,北院裁准,將與龔男當面對決。
全案源於8月18日,C女首在臉書上發文,控訴有「女演員」求助,遭電視台男員工下藥性侵,且被偷拍,因9月3日發文曝光龔男的照片,引爆輿論熱議,龔男的身分、身家背景也被網友搜出,直到C女坦言那位「女演員」就是她本人,案情討論度被推上最高峰。
根據龔男的回應,表示自己確實與C女曾經交往過,C女的指控都是片面且不實,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全案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4日分案,C女也在律師陪同下到士林地檢署說明、製作筆錄。經士林地檢署陳請台灣高等檢察署令轉北檢,全案轉由北檢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偵辦。北檢6月12日將龔男提起公訴。
根據了解,C姓女藝人近日向北院遞狀聲請參與訴訟,表明身為被害人,希望能在證據調查、辯論時適時提出意見。對此,北院合議庭裁准,意即C女和龔男有機會在法庭上對決,不再是只有被以證人身份傳喚出庭時才有機會表達意見
根據裁定,考量案情及徵詢檢、辯雙方意見後,C女參與訴訟有助於達成被害訴訟人參與制度之目的,聲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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