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謝麗金2008年與交往6年的美籍華裔老公Albert(梁康威)結婚,過去常一起上節目分享婚姻趣事,卻在2014年悄悄離婚,如今2人為了紅色保時捷鬧上法院。台北地院認為,該輛保時捷登記在謝麗金經營的阿金工作室名下,非謝麗金本人名下財產,無從確認該車是否為協議書爭議的車輛,且梁男確實說過要拿100萬元購回,日前駁回梁男請求,判他敗訴,可上訴。
根據《蘋果》報導,梁康威主張,該保時捷原是他在使用,離婚協議也載明「財產歸屬:車子及汽車相關產品歸男方,其餘歸女方」,但謝女至今未把車過戶還他,違反誠信原則;謝麗金主張,協議離婚時,梁康威以切結書記載她贈與該車給梁男,但她當時拒絕,沒有簽名,何況離婚時梁有3輛汽車,其中2輛已依協議給梁,該輛保時捷目前自己在使用,梁沒有理由要求過戶。另外,謝女提出通話內容,證明前夫原同意拿100萬元購回卻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