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召開認罪庭前…李文翻譯起訴書提這8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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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孫鵬與狄鶯的愛子孫安佐今(2018)年3月留美時揚言掃射校園被捕,被檢方以「非美國公民持武罪」起訴,案件升級至聯邦層級,台灣時間28日晚間11點將召開認罪庭,相當關注此事的李文在翻譯完成起訴書後,提出8項觀點。

▲李文提出8點建議。(圖/李文提供)

1、去靶場沒有犯罪,不過那時候他還不到18歲是需要有成年人陪伴,帶他去的人也沒犯罪。

2、應該會傳證人到庭,最大的證人就是當初告密的學生,不是校長和host mom,Valerie Hibbert (2017年8月14日還跑到了西礁島去度假呢)。

3、 假如法官相信孫學生的威脅是一個可信的威脅犯罪(credible threat),有犯罪工具犯罪的作法的話,法官會判的可能性很高。

4、告密的學生可能會說他很緊張,感到危險才舉報到學校,他也會被表揚他做的事對的事情。 孫不能用「開玩笑」當藉口。

▲孫安佐恐遭判重罪。(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5、孫學生在靶場租的槍不會犯法,不過自己拼裝組成的槍有可能會判刑,因為他不是公民。6、孫學生一定會在「非美國公民持武罪」判刑。我還是覺得會判85%的10年的徒刑,就是至少5年,沒有緩刑(probation)。

7、賓州東部的美國聯邦檢察官 U.S、Attorney William M、McSwain在今年6月6日高調開記者招待會,請了小鎮的檢察官、警長們、國土安全局的人、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的人,嚴重譴責了父母。他不會那麼的輕易放過孫學生。因為美國幾乎每一個月都會有校園槍殺案子,在賓州也不少,特別是年輕人與學生犯罪,所以有可能孫學生會是他的案子獎盃(trophy case)。

8、孫學生可以有時間看我寫的「監牢注意事項」好好度過這幾年,小心講話,注意你的行為,去拿一個學歷,以後回來台灣重新做人。

李文臉書全文:https://goo.gl/vNdm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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