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佳華性騷女網紅 隔天PO文「關鍵5字」遭判拘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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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自稱「FBI帥哥」的網紅鄧佳華,2019年被一名擁有傲人上圍的網紅控告性騷擾,鄧佳華到案後自白犯行,台北地院一審依法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檢方不服提上訴,二審合議庭改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確定。

▲鄧佳華趁攝影工作時,對女網紅做出不禮貌的動作。(圖/資料畫面)

「FBI帥哥」鄧佳華,2019年6月5日晚上8點多,利用與網紅外出派片的機會,趁機以「下半身」撞擊女網紅的臀部,並且還伸手襲胸,事後甚至在個人臉書分享他與女網紅的合照,寫下「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摸女生的胸部,你是第一個讓我摸胸的女生,謝謝妳願意獻身給我,當作是我的生日禮物。」

▲「FBI帥哥」鄧佳華2019年遭女網紅控告性騷擾,遭判4個月確定。(圖/資料畫面)

被性騷的女網紅見到鄧佳華的「生日感言」,氣急敗壞在IG發文痛批「根本就沒有要給你摸胸部,這是什麼鬼發文,我不想原諒這麼瞎的人,丟臉!」決定提出告訴。女網紅指控鄧佳華在沒經過她的同意下,就拍攝影片,甚至還在拍攝過程中當街環抱她、摸胸,當下礙於情面才沒發怒,沒想到鄧佳華還在臉書上亂發文,女網紅還拿出鄧佳華跟她道歉的對話紀錄作證,因此檢方將鄧男起訴。

▲鄧佳華事後傳訊向女網紅致歉。(圖/資料畫面)

檢方認定鄧佳華對女網紅所實施的輕微暴行,時間短暫,來不及反應侵害發生,心理尚未有遭受強制感受前,犯行即已完成,因此不構成強制猥褻罪。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審酌後,依鄧男犯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臀部之行為,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案經檢察官上訴,二審法官勘驗相關證據,發現鄧男不僅未經星諠同意伸出狼爪,隔日還於臉書頁面撰寫「謝謝你願意獻身給我」等語,造成星諠更大傷害,認為原審量處拘役20日不符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審結改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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