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楊雅芸報導
▲MAMAMOO成員華莎表演風格一向火辣性感。(圖/翻攝自IG)
韓國人氣女團MAMAMOO的成員華莎,5月拍攝節目時,因在韓國成均館大學校慶演出有性暗示舉動,被學生家長怒斥猥褻、淫穢而報警告發「公然猥褻罪」。對此,今(10日)韓媒報導指出,華莎因此事在上月已經被警局傳喚,在調查後才會決定是否移交檢方。不過對於華莎一事,韓媒也指出她並非首個被告發公然猥褻的藝人,過去GD(權志龍)也曾在演唱會上演床戲被告,也藉此推測華莎這次爭議的結局。
▲華莎日前表演遭舉報公然猥褻,上月已傳喚至警局說明案情。(圖/翻攝自IG)
華莎5月12日錄製tvN綜藝節目《DANCE歌手流浪團》時,表演風格向來性感大膽的她,在成均館大學演唱〈Don't Give〉時,因伸手舔舌後摸下體的舉動,被認為有性暗示嫌疑,因此6月22日時,被學生家長人權聯盟檢舉狀告警局,tvN也重新剪輯,將爭議畫面刪除。今日根據韓媒《韓聯社》報導指出,在上月底華莎已被首爾城東警局傳喚到案說明,接下來會根據相關資料去做評估,判斷是否需要接受刑事處分,近期內也會給予大眾一個答案。
▲GD過去也因演唱會上的床戲演出,遭到警方調查。(圖/翻攝自IG)
不過對於此次華莎表演被告發一事,韓媒《Newsen》也將2009年,男團BIGBANG成員GD(權志龍)的表演,也曾被告發公然猥褻,當時在在演唱會因為床戲表演聯想到性行為引發爭議,因此遭到警方調查,不過最後檢方判定,在長達2個小時的演唱會中,床戲演出其實只進行了2分鐘,甚至會聯想到性行為的動作,更只有短短幾秒鐘,並且整場演唱會,GD都是依照所屬社的企劃演出,因此最後給予緩立案。。
根據過往GD床戲爭議一事,華莎今年5月演出中做出疑似性暗示的舉動,根據韓媒找到南韓法律界人士分析,表明在判斷表演是否有公然猥褻嫌疑時,主要會針對事發的背景、當事人的意圖,及當時的人們對該行為的觀感等條件,去進行考量,因此對於華莎表演一事,認為不立案的可能性也不高。
這篇文章報導了韓國女團MAMAMOO成員華莎在韓國成均館大學校慶演出中因有性暗示的舉動而被學生家長檢舉為公然猥褻罪。根據報導,華莎在上月已被警局傳喚並在調查後?定是否移交檢方。然而,這並不是第一次有藝人被檢舉公然猥褻,過去BIGBANG成員GD也曾因在演唱會上演出床戲被檢舉。華莎表演的爭議畫面也被節目重新剪輯刪除。 韓國媒體指出,華莎的爭議可能會參考過去GD的案例判定。GD的演出中雖然有床戲,但只佔整場演唱會時間的一小部分,且只有短短幾秒鐘的聯想到性行為的動作。而且整場演出都是根據所屬社的企劃演出,最終檢方判定這樣的表演行為不構成公然猥褻罪。 根據報導,華莎已在上月被警局傳喚,並將根據相關資料對其進行評估,判斷是否需要接受刑事處分。相信近期內會對外公布結果。對於這次被告發的華莎表演,過去GD的案例被拿來作對比,或許可以對評估結果有所參考。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新聞專家,我們需要保持中立立場並提供客觀評論。這篇文章的報導比較偏向對比GD和華莎的爭議,並提出了GD案例作為參考。然而,最終判定是否構成公然猥褻罪仍需根據法律和相關資料進行評估,我們需要等待警方和檢方的正式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