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黃子佼傳出與孟耿如離婚的消息。(圖/翻攝自黃子佼微博)
藝人黃子佼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案,引發全台社會高度關注,最終也爆出他家庭以離婚收場。與其他演藝圈MeToo案件相比,黃子佼的情節不僅違反社會倫理,還涉及兒少保護的法律紅線。不過他的刑罰會比起其他人判決來的輕許多,有法律界人士出聲分析原因。
與其他演藝圈MeToo案件相比,黃子佼的情節不僅違反社會倫理,還涉及兒少保護的法律紅線。對此,法律界人士指出,若被告並未散布、販售或拍攝,而是僅被認定「單純持有」,加上是初犯、認罪並無販售意圖,司法實務常會輕判,甚至判處緩刑或易科罰金。
▲黃子佼案未定讞,不過外界分析恐將輕判。(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律師分析,問題癥結在於現行法對「持有行為」的量刑彈性太大,除非能舉證其使用動機或牽涉金流,否則即使影片內容極度駭人,最終仍可能落入「低刑責」的區間。所以即使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照法條最重可處五年徒刑,但實務上若僅涉及「單純持有」,判刑往往僅落在一年以下,讓不少人質疑司法是否過於寬鬆,甚至直言「MeToo最嚴重的案子卻最輕放」。
目前黃子佼案未定讞,但無論最終判決結果為何,此案已成為催化兒少保護法律改革的重要推力,也讓社會再次聚焦於「觀看與擁有」是否足以成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讓加害者擦身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