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徐珮華報導
南韓「國民妹妹」IU(李知恩)出道15年,憑藉清純外表與迷人嗓音,躍升高人氣女神地位。不料5月遭告發〈Celebrity〉等6首歌曲涉嫌抄襲,歷經數月調查,IU經紀公司昨(4)日宣布警方不予立案。
▲IU出道多年,以清純形象受矚。(圖/翻攝自IG)
經紀公司「EDAM娛樂」昨日發布聲明稿,指出5月10日透過報導得知,旗下藝人IU的〈Celebrity〉、〈好日子〉、〈BBIBBI〉、〈The Red Shoes〉、〈Pitiful〉、〈Boo〉6首歌曲遭控抄襲;不過調查機構上月24日駁回案件,理由是該指控並無法律依據,公司並在30日收到調查結果通知。
IU律師方表示,原告並不了解著作權法;即使已有足夠了解,此次指控也只是惡意騷擾藝人。因為根據著作權法規定,若投訴人主張侵犯版權,最低要求必須是創作者參與了6首歌曲的創作,不過IU僅參與被指控的6首歌曲中的其中一首,且被控抄襲的部分並非由IU創作;另外,法律告訴也須由遭到抄襲的原作者提出,因此不予立案。
律師呼籲相關人士停止這種欺騙公眾、占用媒體資源的行為;針對長期以來的惡意謠言與評論,律師事務所也正準備提出額外的刑事訴訟。
▲IU遭控6首歌曲抄襲,調查機關日前駁回告訴。(圖/翻攝自IG)
這篇文章報導了南韓歌手IU涉嫌抄襲的事件及最新發展。文章指出,IU的經紀公司EDAM娛樂在昨日發布聲明稿,表示IU所遭控抄襲的6首歌曲經調查機構駁回,並指責原告不了解著作權法,並且此次指控只是惡意騷擾藝人。律師方呼籲停止這種欺騙公眾、占用媒體資源的行為,並準備提出額外的刑事訴訟。 就整體而言,這篇文章提供了相關事件的背景和IU及其經紀公司的回應。它報導了調查機構駁回了指控的事實,並提到了相關法律規定。文章還引述了IU律師方的聲明,對於原告的指控提出了批評。然而,文章並未將原告的聲明和觀點納入報導範圍內,可能會使讀者對整個事件的客觀性產生質疑。鑑於這篇報導的角度較為偏向IU及其經紀公司,作為新聞專家,我建議未來的報導中應該平衡地反映雙方的聲明和觀點,以提供更全面的報導。>